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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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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吉安 贺喜平  发布时间:2009-03-25 17:21: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沅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章某诉被告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一案。被告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亲自出庭应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沅江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严格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大力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让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在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及群体诉讼的案件中亲自出庭应诉。通过庭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发现行政行为的不足,倾听群众呼声,了解行政争议的焦点所在、矛盾所在,并及时在庭审中向原告作出解释,梳理原告的对立情绪,化解官民矛盾。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司法和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贺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