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电子产品,以其方便、快捷、安全的优点,深受消费者的欢迎。然而,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有关信用卡的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沅江法院下大力气妥善调处信用卡纠纷,有力地维护了银信部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6月,我院共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50件,调解36件,撤诉13件,判决1件,调撤率达98%,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一、提高送达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目前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被告往往有三个以上地址,另外银行在起诉时所写的地址也不统一,给送达诉状通知书增加了难度。我院想千方、设百计提高信用卡纠纷案件的送达率。比如,由主审法官和书记员亲自送达,采取电话通知、捎口信等简便方式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诉状副本,通过邮寄和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通过法警或者委托其他法院送达,通过社区调解组织、居委会协助配合送达,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提供线索帮助送达,等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此类案件的送达效率大大提高,有效地缩短了办案周期。
二、简化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进度。除涉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对其他案件均采用专人专案方式,由独任审判员按简易程序审理,大大加快了办案进度。
三、采用便民措施,减轻当事人诉累。合理安排办案时间,尽量在一天内安排多件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各方当事人无异议的前提下,争取当事人到庭一个就完成一起案件的调解,既为当事人减轻了讼累,又及时解决了纠纷。
四、重视民事调解,积极化解矛盾。针对不同的纠纷,区分不同的情况,不搞一刀切。对一些有客观原因的透支者,如一时经济困难或者身患重大疾病等情况的,尽量做好双方工作,给予一定的期限分期还款;针对发卡银行在工作中存在办卡之前告知欠详、还款方式不尽合理等问题,重点做好银行工作,适当减免持卡人一定的利息等费用;对一些情绪对抗激烈的透支者,通过其家属、朋友等做好调解工作,稳定其情绪,化解矛盾;对信用卡被他人盗用的当事人,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积极查找责任人依法追讨有关费用。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今年我院信用卡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