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之后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极大困扰;破解执行坚冰,是法院执行员孜孜以求的目标。在王充与沅江某乡卫生院医疗纠纷案五年艰难执行过程中,沅江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不辞辛劳跋山涉水,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倾情演绎了一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奉献之歌。
一、医疗事故突如其来,幸福童年瞬间沦陷
事情还是追溯到11年前。1998年4月,家住沅江市南大乡南大渔场的王充,长得眉清目秀,活泼可爱,时年8岁,爸妈疼爱邻里喜欢,确实是比蜜还甜的幸福童年。然而,欢天喜地的8岁生日刚过4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医疗事故,使小王充欢蹦乱跳的幸福童年在瞬间沦陷,把小王充一家推上了11年艰难索赔之路。1998年4月13日下午5时许,小王充因患病在某乡卫生院某分所某医生处就诊。4月14日上午七时许,该医生给小王充进行了右臀部外侧肌肉注射。注射后小王充感觉右脚发麻,针眼处奇痒,右下肢明显跛行。第二天,王父护送小王充赶到泗湖山卫生院诊治。谁知泗湖山卫生院很快作出病情复杂、建议转院的结论,于是王充的父母亲迅速筹集资金,赶赴沅江市人民医院治疗。善良淳朴的王充一家万万没想到,市医院同样很快宣告对该症状宣告无能为力!4月18日,一家人来到了本省著名医院原湖南医科大湘雅医院求诊,得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真相:右腓总神经部分损伤。这也意味着,小王充今后将一直跛行,他将被人称作“跛子”!这个事实太让人难以接受了,他才八岁啊,难道今后的人生就此永远失去平衡?况且自98年4月14日注射治疗引发急症,小王充一家辗转北大、泗湖山、沅江、长沙,至6月5日在市人民医院出院,王家耗费了之前难以想象的巨额医疗费用,而这一切换来的竟然是一纸残酷的鉴定书:1、王充的损伤构成七级伤残;2、王充的护理费自右侧腓神经受损后,需进行两年康复治疗,治疗期间需专人护理;3、王充右侧腓总神经严重受损,需配置轮椅,每次配置轮椅需1500元,按每十年配置一次,补偿20年计算,共需残具费3000元。
二、公正判决为苦难家庭点燃希望之光
被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王家人在多次索要赔偿无果之后,于2003年9月一纸诉状将主治医生及其所在乡卫生院告上了法庭。沅江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作出了公正判决:由被告沅江市某乡卫生院赔偿原告王充医疗费15876.19元,护理费1245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28元,伤残补助费46623元,残疾用具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89483.19元,剔除已支付的3000元外,还应支付原告人民币86483.19元,限被告沅江市某乡卫生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重重困难使当事人深陷执行泥淖
和当初毫无思想准备突遭横祸一样,王充一家人没想到,本案赔偿金的给付之路是如此曲折、艰难和漫长。
2004年5月20日,这是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付款最后期限,被告没有履行。
2004年6月8日法院向该乡卫生院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于7月15日前付清赔款,被告没有履行。
难道,法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都只是一纸空文?迟迟没有拿到赔偿的王家人陷入了深深的迷惑和痛苦之中。但是,沅江法院的执行员并没有迷惑不解,自从执行通知书发出之后如石沉大海,毫无回音,他们就深知本案执行难度非同一般。但同时,他们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想千方设百计把生效判决执行到位,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四、百折不回倾情演绎执行破冰协奏曲
2004年7月28日,执行员来到该乡卫生院组织双方协商处理,该乡卫生院计划当年偿还5千元,实际仅给付3700元,余款未履行。执行员明查暗访获知被执行人某乡卫生院仅有医疗办公场所,实行承包经营,其承包费仅够交纳职工的社保,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执行无果。
撤区并乡机构改革后,本案执行更加复杂艰难。因该乡卫生院与其它卫生院合并为某镇中心卫生院,该乡卫生院更名为某镇中心卫生院某分院。于是,执行局依法变更某镇中心卫生院为本案被执行人。然而,情况仍不容乐观:由于合并后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不变,乡镇卫生院人、财、物按原管理模式不变,沅江市某镇中心卫生院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本案无法执行,只能努力寻求更加切合实际的和谐执行方式。
2004年底,执行局向沅江市卫生局通报了本案的执行情况,要求卫生局协助本案执行。卫生局于2005年至2007年每年垫付1万元,共垫付了3万元。2008年执行局要求沅江市卫生局继续协助本案执行,卫生局提出由被执行人每年给付5千元的付款方案,因王充父亲不同意未果。2009年上半年,执行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和沅江市卫生局协调,并于2009年6月11日组织各方坐在一起协商。卫生局提出,判决后被执行人应赔偿86483.19元,负担诉讼费3556元,已支付33700元,余款56339.19元在今年近期支付2万元,2010年和2011年各支付1.3万元,2012年全部付清。但是因案件执行旷日持久而失去耐心的王志奇强烈要求两年内付清,每年付款3万元。本案又未能达成协议。
五、五年艰难执行,托起正义天平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执行员百折不回,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继续努力调解。一起旷日持久的执行案件终于在近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009年7月1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应赔偿86486.19元,负担诉讼费3556元,已支付33700元,双方协商余款以56800元了结,分三年付清,今年支付2万元,2010年10月1日前支付2万元,2011年10月1日前将余款1.68万元全部付清。王父已于7月10日满意地领取了今年应得赔偿2万元。
后记:沅江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只要法院的判决有一点点没有执行到位,执行员奔山走水的脚步就不会停止;他们的神圣使命就是为了让执行人焦灼的心灵和期待的眼神化为灿烂的微笑和满心的幸福,就是为了在这片美丽富饶的洲土上唱响公正和谐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