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我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在市人大举行,周清泉等38名人民陪审员现场接过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这标志着沅江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我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中十分注重陪审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审判工作要求,优先考虑提名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专业涉及医学、教育、城市规划、审计、财会等。同时,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经公告、推荐申请、资格审查、上报审核、提请任命等相关程序,共选出38名人民陪审员。在沅江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38名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全部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
会上,市人大主任刘国腾作重要讲话,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信守承诺,不辱使命;二是珍惜岗位,为民代言,不是为自己代言,而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代言;三是严于律己,接受监督,要求必须具备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要熟悉法律,明了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并要严于要求自己,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宣传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院院长曹雪平向新任命的38名陪审员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即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二要不断强化“三种意识”,即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三要充分发挥“四大作用”,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化解各种矛盾;发挥来自教育单位,了解未成年人发展规律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发挥知识面广而全的优势,为法官办案提供帮助;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