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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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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瞿静  发布时间:2009-09-09 17:50:0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刑事审判法官和司法警察集中研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杜绝警务事故的发生,我院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措施,把最高院、省高院的通报和通知精神落到了实处。

  一、迅速传达通报内容和通知要求。接到通报和通知当天,即由分管刑事审判和分管法警工作的两位副院长牵头,组织全体刑事审判法官和司法警察进行了听取和学习,明确要求消除麻痹心理和侥幸心理,把防逃、制逃作为后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来抓,增强了干警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心。

  二、全面排查警务工作安全隐患。由纪检组长牵头,联合行装室和法警大队对刑事审判庭、羁押室、囚车等设施和装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门、窗、锁等关键部位和所有警用器械进行了加固或维护,确保必要的物质保障,排除警务事故发生的客观因素。

  三、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管理。除上级已颁发的有关规定外,我院还建立健全了《沅江法院刑事审判警务工作岗位责任制》、《沅江法院执行员刑事案件开庭带班轮值表》、《沅江法院刑事审判羁押室管理细则》《羁押室管理“七不准”》等制度,确保提押、看管、值庭、安检各环节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的有力约束下严谨有序进行,被告人始终处于法警的有效控制之内。

  四、切实提高警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三个必训”制度,我院加强了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训练,除积极参加上级开办的训练、比赛和考核外,我们还定期组织体能训练、实战技能训练和专业技能比武,邀请专家举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讲座,切实提高司法警察保障审判和执行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图为我院全体刑事审判法官和司法警察集中研究工作方案,落实上级通报和通知精神。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