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努力破解执行坚冰,收到了明显成效。今年,我院共清理历年积案42件,其中执结23件,执行和解19件,执结标的825万余元,提早一个月完成了清积任务,而且没有因清积工作引发一起新的涉法涉诉上访。
领导包案 各个击破
为确保清积工作既有声势更有效果,我院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支持,高配了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为成员,对历年积案分片划块、逐年逐片逐案摸底,建立台帐。清理出来的积案分成七个组,按照“四定一包”的原则,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包案负责,限期执结。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正副组长亲自指挥,调谴警力,突击执结。琼湖街道办事处百乐村村民张某违规占用省军区防空指挥中心生活区建设用地一案,沅江市人民政府早在2006年就发布了《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别核发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向张某送达了限期腾地决定书,但张某长期拒不履行义务,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支持军队建设,我院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积极作好汇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连建华任总指挥,院长曹雪平任副总指挥,率领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强行拆除了张某的违规建筑,在当地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多方联动 形成合力
为了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我院主动加强上下沟通,密切横向联系,建立健全了由纪委、宣传、政法、人大、财政、国土、建设、金融等部门组成的联动执行网络,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非法干预、阻碍执行工作的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用社会舆情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如对市公路局张某等一批债务人在电视台、沅江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情的压力偿还了债务。对态度顽固、执意抵抗的被执行人,则通过法律赋予的拘留、查封、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手段,限制其自由、投资、置产、出境、高档消费等行为,强迫其履行法定责任。此次清理积案活动中,9名恶意逃避执行且居无定所的被执行人,有6人被公安机关控制后移交我院,有3人通过银行配合被冻结财产,使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达21万余元。
刚柔相济 力促和谐
在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的同时,我院不断创新执行方法,讲究执行策略,做到刚柔相济,尽量采取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开被执行人的心里疙瘩,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力促社会和谐。多年执行未果的林某与杨某、谢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执行标的4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杨某家住怀化市洪江县的偏远农村,家境困难,无赔偿能力,承担担保责任的谢某虽然家境好一点,也没有能力完全将执行款履行到位,导致执行迟迟未结。而申请执行人林某因车祸急需医疗费用,其妻和女儿到处上访,多次到市治大院哭哭啼啼,甚至强行呆在市长办公室不解决问题不出门,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该案执行立案后,我院执行人员前后4次赴怀化市洪江县寻找杨某的财产线索,11次去四季红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找担保人做工作,最后由市人大和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协调会,以28万元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又恢复了往日的睦邻友好关系。
此外,我院通过延伸司法服务,引导和帮助家境困难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口碑。一年以来,我院共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4万余元,仅林顺国一案就为其免交各种费用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