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充分利用人民法庭扎根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大对人民法庭的倾斜力度,充分调动法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9月,我院收案1683件,结案1429件,结案率为84.9%,其中6个基层法庭收案729件,结案663件,结案率为91%。
沅江地处洞庭湖,河汊多,群众诉讼需过河渡水,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我院设立了6个人民法庭,并在每个乡镇建立了便民诉讼站。在管理上对人民法庭实行“四个倾斜”:一是政策倾斜。对法庭工作人员实行优先重用、优先提拔。去年以来,我院有3名在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被提拔到中层骨干岗位,2名法庭庭长被提拔为院党组成员,占全院提拔人数的55.6%。二是资金倾斜。今年,我院投资179万元,将覆盖面广、人口相对集中的泗湖山法庭和南大法庭纳入“两庭”建设的首批规划,其他4个法庭分期分批建设。目前,泗湖山法庭即将交付使用,南大法庭年底可峻工。三是力量倾斜。安排到基层法庭工作的必须是年富力强、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秀人才,依照这一规定,6个法庭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3.6岁,并且全部为本科学历。四是装备倾斜。上级法院配置的装备优先满足法庭需要,保证每个法庭都有了空调、手提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
在院党组的重视与支持下,基层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或有威望的村民参与案件调解,妥善审理和调解了一大批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土地纠纷、离婚案件等民间纠纷。与此同时,各法庭还定期、随机挑选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回访,采取电话询问、发放问卷、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6个法庭审结的663件民事案件,没有一件因当事人不服引发上访,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为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