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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六大举措提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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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怡爱  发布时间:2009-11-03 17:03:3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沅江法院积极应对这些不良影响,出台六大举措,维护司法权威,提升法院公信力。

  发扬司法民主。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符合陪审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上级督办案件、社会普遍关注案件的审理,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尽可能地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重大举措的出台,及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参与讨论、充分酝酿再形成决议,充分体现了法院工作的法律性、广泛性和人民性。

  坚持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完善庭审旁听制度。案件从通知开庭到审理再到执行,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今年,我院新建审务、政务公开栏2个,更新审务、政务内容5期;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28份,公开率达30%以上。通过司法公开和庭审旁听,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的目的,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强化司法监督。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舆情监督,以手机短信、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内,建立健全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和完善组织严密、相互制衡的审判与执行管理体系,经常性地开展司法监督专项活动,真正将司法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

  规范司法行为。除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严禁”外,我院还明确了“七要七不准”的庭审纪律,即开庭要按时,举止要端庄,语言要文明,行为要规范,着装要整洁,审判要公正,结案要及时;不准随意更改开庭时间,不准穿便服审案,不准接听电话、吸烟、嚼槟榔等,不准中途退庭或随意离开庭审现场,不准偏袒任何当事人,不准泄露审判机密。

  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最高院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和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加大对法官队伍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官队伍的“五种能力”, 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行为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时刻保持“五种意识”,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大政方针,确保人民法院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发展。

  落实司法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搞好安全防范,加强司法警察在庭审、执行、信访接待等过程中的值勤保卫工作;强化训练,提高法警对暴力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行为,在教育劝阻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严惩,彰显法律的尊严,提高法院的权威。
责任编辑:钟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