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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六个保证”落实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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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09-11-04 11:14: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履行法院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沅江法院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六大承诺,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六大承诺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保证做到审判公开、政务公开,实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公开和委托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公开,增强审判执行活动的透视度,规范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二是保证做到群众告诉申诉和来信来访,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接必复。推行首问、首访、首办责任制,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虚心、诚心、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保证做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建立简便、快速的裁判方式,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对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实行预约咨询、预约接访、预约办案;义务帮助辖区企业和创业者完善法律合同和依法经营管理制度,避免经营风险。

  四是保证做到一般性事务一次办毕,简单案件一次开庭,双方同意的当即调解,提高办事办案效率;

  五是保证做到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为生活困难、盲聋哑或未成年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六是保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和开庭规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贺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