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审务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公开庭审信息。案件庭审时间确定后,业务庭室及时在宣传栏上依法公开案件名称、开庭时间与地点、当事人姓名等,并将庭审信息反馈到办公室,通过法院网站、手机短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告知案件当事人。
二是公开收费制度。在立案大厅挂牌公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详细告知案件当事人诉讼收费标准及诉讼风险;公开诉讼费“减、缓、免”的规定,确保弱势群众能够依法享有减、缓、免交诉讼费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三是公开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公开的,其它生效裁判文书已全部上网公开。这项措施的出台,不仅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提升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还丰富了网站的内容,提高了网站的点击率。
四是是公开举报电话。在立案厅、信访接待室、人民法庭、网站等地悬挂和公示“五个严禁”、“六个严禁”的内容、举报信箱、监督电话及院长邮箱,并建立了网上投诉反馈制度,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