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法院民商事审判规范、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沅江市人民法院在长期酝酿、广纳众智的基础上,近日出台了《规范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的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规范性操作意见》、《关于规范民事判决书制作的有关规定》、《审理婚姻案件的规范性操作意见》等四大民商事审判规范化指导意见。
我院围绕民商事审判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出台,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李国宏和各民事审判庭庭长、业务骨干组成的起草小组,历时3个半月,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和征求上级法院领导、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有关条款。近日出台的《规范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的规定》等四大民商事审判规范化指导意见,综合了相关法律规定,熔铸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审判经验,作为审判指导意见,可以说既严格贯彻有关法条、法理,又切合基层法院实际,有着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我院《规范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的规定》等四大民商事审判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