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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倾力执行使百姓过上舒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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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0-09-26 16:26:34 打印 字号: | |
  万家团圆、欢度中秋之际,家住沅江市南大膳镇西湖村二组村民陈顺东心情格外的畅快:被告胡建平拖欠两年之久的七万五千元工程款终于全额拿到手,全家人可以开开心心地过中秋节了!

  陈顺东在2008年3月18日与被告胡建平签订合同,承包了漉湖纸厂厂区道路硬化项目的部分工程,并约定了包干单价及计量标准。该工程在完工后,原告将工程交付被告,漉湖纸厂已在使用过程中。因被告拖欠工程款旷日持久,原告诉至法院。然而,虽然2010年元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十日内给付尾欠的工程款七万五千元,但被告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使陈某一家面临经济困难,生活陷入困境。

  在陈某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立案以后,分管院长黄丹高度重视,把此案执行作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和执行局长周伟军一起商议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确保被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行踪有效掌控,并指定执行经验丰富、执行魄力足的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主执此案。执行人员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全面的财产、行踪调查之后,主动出击强制执行。当获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偿还欠款且拒执态度较为恶劣之后,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一方面迅速办好司法拘留手续,拟果断地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强制措施。慑于法院强大的宣传攻势和果断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在执行员对其正式实施拘留之前,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立即联系亲朋戚友借款,全额履行了拖欠达两年之久的七万五千元工程款。沅江法院的倾力执行,使一桩困扰当事人两年多的经济纠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使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七万五千元的执行标的虽小,但法律效果和社会意义却不小,它与一家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又影响到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沅江法院执行局干警倾力执行使百姓过上了舒心的中秋佳节,又一次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倾力执行护法威的司法主旋律。
责任编辑:钟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