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法院车库内封存了二十多天的一辆价值一百多万的保时捷名车徐徐驶出,这是二十多天前因借贷纠纷被依法保全的被告财产。一起涉案标的五十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沅江法院泗湖山法庭的精心调解之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案原告李某与被告章某均系沅江市茶盘洲镇居民,双方有着密切的商业伙伴关系。2009年2月13日,被告章某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向原告借款500 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钱未果,故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根偿还借款500 000元,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同时扣押了被告停放在泗湖山某餐馆附近一辆价值一百多万的保时捷名车。被告章某辩称,借条属实,但被告已经归还原告李白借款150 000元,但经审理查明,被告自2009年2月13日向原告李某借款,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还款,至今分文未付。被告章某又称,现有的一辆保时捷车实质上是他人财产,自己无权处置还债,并列举数位证人的证言进行证实,然而并未提供其他有力的证据。
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泗湖山法庭在依法通知被告还款义务未果之后,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案情需要,果断裁定对被告的保时捷名车进行财产保全。然后数次召集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从时间账、经济账、感情账、社会影响、商业信誉等方面跟原、被告一笔一笔算细账。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告表示,愿意主动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合计七千余元。被告从长远利益着想,愿意偿还所欠款项,遂立即找亲朋好友借款,在主审法官瞿静等见证下,当庭交付50万现金于原告。现金交付完毕之后,曾经剑拔弩张的原、被告的双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