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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迅速部署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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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0-10-13 11:24:24 打印 字号: | |
  10月9日,沅江法院党组成员、中层骨干、全体法警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法院党组决定根据此次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全院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法院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建设。

  10月11日,该院召集中层骨干和全体法警举行院务会,迅速部署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会上,法警大队政委赵小林在会上宣读了《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基本步骤和活动的具体要求。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使警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要专门成立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动员会议,所有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迫切性,扎扎实实搞好警示教育。二、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根据法院整体工作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包含部署动员、集中学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阶段。要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干警学习各类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领导们的讲话内容,确保学习实效。三、对照典型,查摆问题。组织专门学习最高院此次通报的案例,对照其中典型,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过来司法警察及相关工作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看有没有违法乱纪情况,有没有贪赃枉法情况。四、要处理好警示教育与服务审判的关系。要求全院司法警察不光要搞好警示教育活动,还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服务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做到警示教育与服务审判两手抓、两不误。

  沅江法院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整章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力争通过活动进一步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