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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教育和威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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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10-22 16:04:14 打印 字号: | |
  沅江法院注重发挥刑事审判工作特有的威慑和教育感化功能,宽严相济审理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77件,判处犯罪分子356人,无一发回重审、改判和申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院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对“双抢”、“双盗”、绑架、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给予严厉打击,以“稳、准、狠”的原则要求来惩罚犯罪,起到威慑和警示效果。今年以来共判处五年以上犯罪分子38人。同时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充分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平性和透明度。2010年10月19日上午审理的被告人夏某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我院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庭审,在经过两个小时的公开审理之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刑事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既震慑了犯罪分子,又教育了旁听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我院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或是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从宽处罚。此外,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决贯彻“教育为本,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从“爱”字出发,“教”字着眼,把握一个“宽”字,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有意识地把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理了1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16名未成年犯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其改过自新,使他们重返校园或自立于社会好好做人。近日刑庭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感谢信,目前正在常德某农场服刑的未成年犯刘某在信中说:“感谢沅江法院在审理我的案件时对我的教育和帮助,在我服刑期间沈法官还写信、打电话关心我的改造,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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