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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四公开”彰显天平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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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0-11-18 10:38:55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各项规定,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热切期望,沅江人民法院努力创造新形式、开辟新渠道,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斐然。

  立案公开彰显为民情怀。为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立案导诉员,对前来法院进行法律咨询、“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立案前的指导,解答法律咨询、对来访群众的合理要求尽力提供便利。畅通服务渠道、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立案人员姓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案公开制、文明接待和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导诉服务、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和答疑、诉讼费收取、材料收转、接待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立案窗口的示范作用,彰显了浓浓的为民情怀。

  庭审公开展示公平正义。通过思想作风整顿和岗位练兵的形式,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素质,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的水平和驾驶庭审的能力。并硬性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任何公民,持身份证均可到法庭听取庭审过程,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庭审中要求审判员做到公开审判人员基本情况,证据材料公开质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于判决的案件要求一律在法庭内或通过网上公开宣告。通过庭审公开充分展示了法院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执行公开树立司法权威。执行程序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最后实现程序,是将书面权利转变为现实权利的法律程序,执行工作中的许多环节不注重公开透明,会造成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许多不满。经过审判和执行的改革,该院制订了包括执行人员、执行措施、财产变现、执行裁判、执行中止、执行和解等多种公开执行制度,将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和案件进展情况都向当事人公开,尊重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行使与放弃,尊重当事人对实现自身权利方式的选择。通过执行公开活动的开展,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法院的司法权威也得到彰显。

  文书公开增强审执透明度。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案件的最终结果,是否合格是法院公平公正司法形象的最终体现。该院充分利用信息传输速度快、传播面广的网络平台,要求所有的判决书,只要不是几种规定的特殊情况,一律实行在法院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只要登录沅江法院网,就可以充分了解法院的各种判决情况。法院以公开展示裁判文书的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法院工作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