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上午8:30分起,沅江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三位法官马不停蹄地把沅江城区的五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跑了个遍,终于查到了沅江某镇血吸虫病防治站、赤山某医院和城区某纺织公司三位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应当缴付的违法所得、行政罚款和逾期缴付加处罚款等款项。其中,沅江某镇血吸虫病防治站194484元,赤山某医院119282元,城区某纺织公司28500元。据了解,这三个非诉执行案件从受理到成功地全额冻结有关款项,均控制在十天时间以内。
以上是沅江法院非诉执行工作的一个剪影。沅江法院一直把非诉执行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工作来抓,想方设法,多措并举,成效斐然。其基本做法,一是依法审查,把好立案关。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或裁定不予强制执行。二是协调优先,实现事了案结。在立案审查时,针对部分执行条件尚不具备、执行时机尚不成熟的案件,提前介入协调,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分析利弊,答疑释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分别给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算清法律帐和经济账,引导他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在强制执行后继续延伸工作,一方面做好被执行人的稳控工作,促使矛盾化解,避免引发上访和信访。三是加强协作,维护稳定大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重视,同银行、信用社、公安、消防、市容、公证、医疗等部门以及社区基层组织通力协作,制定周密的强制执行预案,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