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法院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5月29日,益阳电视台“平安益阳”栏目对沅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题为“加强行政审判,力促官民和谐”的专题报道。
李日明是沅江市原三巷口办事处新和村村民,2002年12月,李日明的女儿李铁梅与女婿郑某离婚,经协商,双方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不久,李铁梅外出打工,房子一直交给李日明管理,2005年9月,李日明发现房门被撬,于是立即报了案。经过民警侦查发现,原来离婚后郑某一直没有交出房产证,由于染上了毒瘾,毒资不够,就偷偷地将房子卖给了袁某,并进行了产权过户。李日明不明白,属于自己女儿的房子,别人为什么有权卖出去,于是将沅江市房管局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沅江法院行政庭根据《合同法》中对非法取得财产进行登记的有关规定,依法撤销了沅江市房管局2005年9月9日颁发给第三人袁某的产权证。李日明逢人就感激地说:“到法院打这个行政官司,把我的小孩(李铁梅)的5000块钱要了回来,把他(第三人袁某)的产权撤消了,我们一家人都真心实意地感谢沅江法院!”
沅江市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建成,其一期工程的建成和投入运营使沅江市18万人受益。然而,就在污水处理厂向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时,许多人都互相观望、推诿甚至拒绝缴纳。无奈之下,污水处理厂找到了沅江市人民法院。在依法立案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沅江市人民法院向户主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使一批拖欠大户心悦诚服地缴纳了污水处理费,并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社会效果,最终使收取污水处理费不再成为“老大难”问题。沅江市污水处理厂厂长刘艳军说:“现在我们去收费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的收费是依法依规则的,是人民法院支持的,所以现在用水单位都很配合了,这就为污水处理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各类行政争议呈现增多趋势,只有保持诉讼渠道的畅通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沅江法院努力拓宽渠道、创新机制,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今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6件,结案146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申诉,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行政执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