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打出“组合拳”, 刚柔相济,各个击破,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2011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88件,执行标的2908.4万元,执结147件,执结率为78.2%,其中和解结案126件,执行和解率为85.7%,没有一起执行案件因矛盾激化而引发涉法涉诉上访。
我院采取“先柔后刚”的执行方法,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在穷尽执行和解手段无效的情况下再重拳出击,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突出“三个注重”,即注重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优势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发挥社会各界的合力开展执行工作,注重创新执行方法促进案结事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执行前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和益阳中院作好汇报,取得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对矛盾激化、处理棘手的执行难案,主动邀请上级机关与有关单位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或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利用舆情压力迫使其履行法定责任;对有被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强制执行。
今年5月,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我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我院的做法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