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成方圆,管理出效益。为此,沅江法院坚持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促进了审执业务良性发展。
在规范工作流程上出新招。自2007年率先在益阳市法院系统中开展精细化管理研究实践以来,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程序严密、配置合理的管理机制,对每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制定了严格标准,出台了《沅江市人民法院精细化管理制度汇编》,五大类二十九项制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管理制度体系,使立案、审判、执行、后勤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催生了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益。
在强化考核管理上出实招。进一步细化绩效综合考核体系,对结案率、调解率、实际执结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卷宗合格率、审限等衡量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七律一限”指标全部进行量化,对每项考核指标确立具体分值,并有侧重地加大涉企案件发回改判等重要工作指标的分值比例,夯实了绩效考核基础,审判工作实现量质双提升,连续两年实现主要办案业务指标“三升三降”,即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上诉率、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不断下降。其中,2010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6.1%,自行履约率100%;今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更是达到96.5%。
在缩短审判时限上出高招。为扭转个别法官平时不能均衡用力,在审限临近时便搞突击审案,造成审案质量不高的现状,该院创新实施了审限公开,由立案庭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控,每一起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处结归档,将每一名法官的案件审判情况定期公开,使“进度不言而喻,工作一目了然”。同时启动审限预警提示、临限催办等,对案件审理进行定期提醒、催办,将过去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有效杜绝了超审限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