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阳罗法庭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构筑多元立体化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促进了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领域贯彻调解理念,构建亲民便民调解机制。
阳罗法庭通过多样化的司法为民举措提高调解成效,不断完善以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为内容的“五心调解法”等独具特色的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强化巡回审判,主动服务“三农”。法庭对涉及赡养、涉残案件,采用巡回调解的方式,上门服务。在辖区离法庭较远的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接待点,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方位共建调解体系,形成多元联动调解机制。
法庭与乡镇共同在村(社区)设立了综治调解工作站,工作站各设立1名专职调解员,在各村组聘任1-2名调解疏导联络员,并安排干警组成巡回调解工作组,全面加强和谐共建工作,纵向构筑了“村、镇、庭”三级调解网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案件数量及信访量。同时,法庭与辖区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交警中队协调配合,每季度召开1次联动化解纠纷座谈会,形成统一意见,相互协调配合,联动化解纠纷,横向构筑了“庭、所、队”联动纠纷化解体系。
全过程体现基层特点,构建良性互动调解机制。
全面推行“邀请调解四步法”,切实做到“送达委托调、庭前造势调、庭审邀请调、判前释法调”。完善非诉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法庭指派审判人员担任辖区的“民调工作指导员”,分片负责,主动指导,缩短纠纷调处时间。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评判机制,让群众来配合法官直接参与评论,推动纠纷纠纷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