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草尾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多措并举,努力打造“民生法庭”服务群众。
一是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对部分纠纷诉至法庭时不急于立案,如对夫妻双方同时到庭要求立即调解离婚的,规定5天内不得发放调解书,使许多因一时赌气而要求离婚的夫妻又和好如初。2011年以来,共成功办理诉前调解案件二十余件。
二是妥善处理群体纠纷。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劳动、工程、拆迁、征用等纠纷的化解工作,有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2011年以来,共参与处理辖区内群体性纠纷13起。
三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注重发挥当事人亲友、乡村干部等力量的积极作用,将诉讼调解贯穿民商事审判始终。2011年1—8月份调撤率达72.6%,没有发生一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
四是积极指导人民调解。专门制作了司法便民卡,发放到辖区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村调解主任手中,方便他们及时与法庭联系,积极指导人民调解。2011年以来,共指导人民调解二十余次,与乡镇、司法所联动处置纠纷35起。
五是不断完善便民措施。设立司法便民室,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纸、笔和茶水。针对当前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每周派专人到辖区劳动服务站、交警中队巡回收案。大力开展巡回审理,2011年以来开展巡回审理12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共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