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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 丹心卫天平
——沅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蔡立平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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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1-09-19 10:40:21 打印 字号: | |
  位于湖南北部、濒临洞庭湖滨的沅江市,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称,这里美丽丰饶的物产和深厚的湖湘文化,滋养了万千仁人志士,孕育了多少风流人物。沅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蔡立平同志,是汲取淳朴重义、经世致用、自强不息的湖湘文化精华而成长起一位优秀的青年法官。

  蔡立平同志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心系百姓,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南大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蔡立平同志任审判员以来承办案件六百五十一件,每件案件质量评分均在98分以上,均实现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上诉、调解无反悔、案件无信访的“五无”审判效果;

  2008年月起任南大法庭庭长,辖区人口接近沅江总人口五分之一,法庭各项工作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蝉联全院庭、室、局、队第一,年年被评为沅江市双文明建设建设先进单位;

  2010年12月起分管办公室和立案信访工作,办公室信息报道工作稳居全市基层法院先进行列,策划组织的一系列对外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受到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严把立案信访关,完全杜绝了新访案件的产生,亲自主持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八起,努力消化信访老案十一件,为沅江法院2011年信访工作上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由于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蔡立平同志年年被评为法院年终绩效考核先进个人,2006年、2009年两次荣立三等功, 2009年被评为益阳法院系统办案能手,撰写的文书2009年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民事类二等奖。2010年作为非党人士因工作成效显著被选拔为沅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一、扎根基层的“奉献者”

  参加工作第一站,蔡立平同志毫不犹豫选择了基层法庭。法庭地处农村,服务农民,整天和农民打交道。他清楚地知道,农民打官司难,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闹到法庭上的,作为一名法官,自己有义务擎起法律的利剑,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决不能让人民群众在他这里受到冷落,更不能让他们在法庭受到任何不公正待遇,伤了他们的心,使他们失去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院的信心。在南大法庭工作的十余年中,他走遍了辖区的27个行政村、1个社区、3个渔场、6个管区的村村落落,什么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婆媳不和,谁家的儿女不孝敬老人等,他都了如指掌。许多看似鸡毛蒜皮的小官司,蔡立平同志都以极大地耐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去聆听、去解释、去调解,而不是简单化的判决或制裁,收到了事了案结、调纷止争的效果。

  人民法庭条件简陋、杂事多、工作量大,“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真实写照,蔡立平同志在法庭工作多年,走村串户,心中早已淡化了公休日、节假日的概念,十天半月不着家是常有的事,回家就象住旅店,反而不习惯了。女儿小的时候,上幼儿园、上小学他从没有接送过,甚至都难得与女儿见上一面,好长一段时间孩子见了他就象对待陌生人一样,常常说上三两句话就避开他。妻子身体不好,父母年迈多病,但由于庭里工作忙,没有办法抽出时间照顾,有一次父亲重病,里里外外全靠妻子一个人操持,妻子星期二托人专程赶往法庭,催蔡立平同志回家帮忙,但因忙于工作,他硬是到周末才赶回家守护。邻居问蔡爹“你的崽怎么还不回来看你?”蔡爹说“立平已经‘卖’给法庭了……”

  二、勇挑重担的“排头兵”

  基层法庭案件多、人手少,说是一个大的基层法庭,其实只有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初出茅庐的“新兵”,一贯勇挑重担的蔡立平同志敢当办案一线“排头兵”,一人挑起了全庭80%以上的案件的庭审工作。在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蔡立平同志,大家对他的评价是:勇挑重担,而且办案准确、神速。

  身为庭长,蔡立平同志承办了许多案情复杂、原被告双方矛盾非常尖锐的民事案件。对于这些案件,他总是尽最大可能亲自到现场调查,走访当事人和所在单位,在此基础上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2008年3月,南大膳镇小乐闸至北大南渔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和一辆小型客运车侧翻,造成2人受伤,而肇事车辆的车主称自己经济困难,“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对此,受害人意见很大,不断放出 “要上访”“要报复”的话来。为替受害人讨回赔偿,蔡立平同志四次前往相关对保险公司支付给肇事车辆的理赔款采取了保全措施,并多次找到肇事车车主的亲友,将案件进展向对方通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精诚所至,玉石为开,肇事车主被蔡立平同志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感动,积极协助法院调解处理案件,并履行了赔偿义务。

  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每每面对法律知识有限的当事人,蔡立平同志总是用最通俗的语言向他们讲解,双方当事人无不对这个通情达理的庭长交口称赞。正是这种细致、严谨的办案作风,赵尉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申请再审率、群众投诉率均为零。

  三、攻坚克难的“稳控者”

  立案工作是蔡立平同志分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和技巧性都很强。对此项工作,蔡立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并坚持了“依法及时立案与慎重立案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坚持慎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及不立案的原因,同时,积极为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解决问题的部门,以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和法院管不了、管不好的群体性案件,以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在立案前,及时和当事人所在乡镇、办事处、村街结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当事人住所地法庭的工作人员提前介入,进行协调、沟通,对有些涉及宅基地、房屋、土地承包等纠纷的案件,在立案前,还要派专人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并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听取上级法院的指导性意见,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诉讼前。

  对于困扰基层法院的涉诉涉法信访问题,蔡立平同志一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零距离、上访群众有理推定的原则,在具体处理信访问题时坚持天理、国法、人情和谐统一。蔡立平同志在长期工作中深刻体会到,难缠的涉法涉诉案件如果在最初信访时能重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起来相对容易,等进京赴省跑了几年,随着信访成本的加大,当事人思想会产生严重的偏执,做工作难度很大。因而他积极向党组建议,重视初信初访方面工作,并采取了四个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加强接待工作,设立院长接待室,天天都有党组成员接待,疑难案件一把手预约接待;二是完善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建立主办法官信访责任终身制,由主办法官对信访人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释明,有问题的进行再审,并追究相应的错案责任;三是设立完善每月的信访动态,对每月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通报,引起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重视,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86人次。四是对所有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对每件信访案件包案领导必须做到“五亲自”和“七个到位”,要求更新信访理念,不以程序走完而结案,信访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在蔡立平同志精心组织实施下,在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努力下,沅江法院信访工作走上了信访新户完全杜绝、信访老户在逐渐消化的良性循环。

  四、勤政廉洁的“亲民法官”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蔡立平同志一直坚持这一信条,把司法公正当作自己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永恒追求,如同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守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他担任审判员之初就给家人立下“家规”:“凡为案件说情的,一律免开尊口,送礼的,一律谢绝”。曾给他送礼被拒绝的何某,胜诉后逢人便说“蔡庭长审案子,彻底改变了我对公检法的信任危机,现在确实不花钱也能打赢官司!”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蔡立平同志定期不定期率领立案庭干警开展立案便民活动,深入到各法庭、到企业、到群众家中、到被害人的病床前预约立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需执行救助的当事人,他充满同情之心,积极争取司法就救助救助基金。对食宿一时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他慷慨解囊,倾力救助。他以自己朴实的作风、踏实的行动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铸造起一座伟岸的人格长城。

  蔡立平同志时刻勉励自己,在做好一名合格法官的同时,还要坚持不懈地做法治精神的倡导者和宣传员。担任庭长时,他即大力倡导“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他说:“这种办案方式,我们要到处奔波,肯定苦些,但是这样一来既办好了案子又教育了群众,再苦再累也值得。”原告赵某与被告湖南某纸业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家庭困难,又行动不便,为了尽可能地为其节约开支、减轻诉累,蔡立平同志驱车远赴南洞庭腹地漉湖芦苇场,上门进行审理,并成功调结此案,受到了“审理一个案子,教育一大片群众”的社会效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蔡立平同志虽然留下了一个个坚实的脚印,但善于创新、敢于拼搏的他并不会就此满足。为了胸前承载公平正义的法徽更加熠熠生辉,为了心中对审判事业的那份忠诚和执着,他仍然在人民审判这篇热土上孜孜以求,续写司法为民的华章!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