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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送款到家门 执行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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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1-09-25 16:02:07 打印 字号: | |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森华林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运才(左)与沅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右)亲切交谈
  “基层法院普遍反映执行难,但世上的事,最怕认真二字,如果都像沅江法院咯样想尽千方百计搞执行,执行到位了还主动送款上门,再难的事情都会变得容易!”9月23日,当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率执行干警,将50万元执行款送到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森华林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运才手中时,何代表满意地说。

  据了解,2009年1月20日,被执行人邱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益阳森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按月利率2分计算利息。森华林业公司多次催促邱某还款,但邱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遂诉至沅江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邱某偿还森华林业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但邱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故森华林业公司向沅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沅江法院曹雪平院长高度重视,要求此案承办人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务必想千方设百计,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执结此案,维护人民权益,彰显法律尊严。

  沅江法院执行局将此案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重点案件,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伟军与执行员孙副局长一起商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表。当执行员孙智余副局长第一次找到邱某做思想工作时,其态度很强硬,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来推脱,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员对邱某家庭财产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并遍查沅江各大银行及信用社账户,寻找财产线索,收获甚微。在法院依法向邱某发出了报告财产令后,执行员一直采取各种方法,锲而不舍地寻找财产线索,终于在近期发现邱某在沅江市某公司拥有价值六十余万元的投资权益,遂果断裁定冻结该投资权益,敦促邱某还款。同时,秉承协调优先、和谐执行的宗旨,执行员在查找财产线索的同时,多次通过邱某的亲友及所在社区的负责人做其思想工作。邱某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之下,终于意识到继续逃避执行既没面子,又不划算,上上之策还是依法履行,加上申请执行人宽宏大量,考虑到邱某实际困难,主动提出放弃利息和迟延履行金,邱某终于在两天前心甘情愿地将五十万元打入法院指定的还款账户。

  在五十万元执行款到账后,沅江法院曹雪平院长亲率执行干警将执行款护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