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沅江法院创新思路、科学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多管齐下构建了“信息化管理、风险点预防、全方位监督、即时性补救”的审判管理驱动机制。2010年法院司法绩效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2010年11月—2011年8月审限内结案率、人均办案数、简易程序适用率、陪审员参审率、实际执行率等多项考核指标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党组重视带动。今年新年伊始,院党组即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审判管理领导小组;配足、配强、配优审管人员,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作风公道正派的干警负责案件评查。坚持审管工作“周周谈”,审判质效“月月评”。在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审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党组定期听取审判管理工作汇报,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影响法院案件整体质量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加以解决。
案件评查拉动。建立和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各相关业务庭在每月的月初将上月审、执结的案件卷宗移交审管办逐案评查,未经评查,不得归档。同时对上访、缠访、闹访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重点评查,及时通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所有案件评查结果与承办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对所评查的案件尤其涉诉信访案件建立电子台帐,便于管理查询。对办案进度、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审判信息输入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作为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平台和“标尺”。
严格奖惩推动。为杜绝审判管理流于形式,强化奖惩激励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不遮丑、不避短,能整改的,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案件卷宗质量落后的法官,予以警诫谈话,并给予经济处罚;对评查中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对质量排名靠前、结案率、调解率高的法官则给予专项奖励。加重精细化管理考评扣分,发现瑕疵案或引起发回重审及上访的,扣除承办人员及庭室分绩效分,同时扣除合议庭成员及庭长的精细化管理奖金。(沅江法院 钟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