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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倾力擦亮“立案信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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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1-10-21 08:34:40 打印 字号: | |
  沅江法院多措并举打造便民、亲民、安全、和谐的服务“窗口”,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合理布局空间,开展“一站式”服务。设立了群众来访登记台、咨询和立案窗口、收费室、会见室、立案调解室和来访群众休息场所,从空间布局上满足了群众咨询、立案、会见法官和开展立案调解等需要,实现了立案信访窗口“一条龙”服务,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

  实行全院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全院参与接待来访群众模式:一是由值班法警做好来访登记,抓好接待联络和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坚持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三是由各业务庭法官在专门的会见室接待案件当事人;四是要求新进人员分期参与接待,提高工作能力。

  兼顾质量效率,提高服务水平。要求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司法礼仪,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在工作效率上,要求除重大复杂案件和确需补充材料外,一律实行“当日立案”制度,减少群众在立案环节上的时间并当日将案件材料转送案件承办部门。

  健全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求立案信访窗口要体现“八大功能”即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查询服务、材料收转、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功能。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办案公开制、轮岗锻炼制、安全责任制等,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和谐、文明的服务群众窗口。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