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沅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三角债”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7名农民工如愿以偿地领到了拖欠一年之久的126000元劳务费。
2009年11月,夏某揽到一期房屋基建工程项目,包给黄某施工,黄某雇佣邓某等7人到工地做事。2010年9月工程完工,黄某却迟迟没有支付邓某等人劳务费。邓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包工头黄某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法官张尧夫发现被告黄某并不是有意拖欠原告劳务费,而是因为承包商夏某的房屋因地理位置偏僻一时难以卖出,付不了包工头工程款,导致黄某无法支付邓某等人的劳务费。夏某虽是案外人,先做通其思想工作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于是,张法官迅速找到承包商夏某,夏某认为法官登门讨债很没面子,态度非常恶劣。吃了闭门羹的张法官并没有灰心丧气,先后四次找其交流,言明法理,讲清后果,夏某的抵触情绪慢慢有了缓和,表示愿意拿出一套商品房给包工头黄某抵付工程款,黄某保证抵押的房屋一旦出售马上支付民工劳务费,并同意房屋出售前先由法院查封。11月23日,被抵押的房屋以158800元拍卖成交,邓某等7人高高兴兴领到了自己的辛苦钱。一起因“三角债”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