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信访窗口是群众到人民法院参诉办事的第一场所,是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沅江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认真做好信访接待、立案审查等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立案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在群众打官司的第一道程序展现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11年第三季度立案群众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对法院立案窗口服务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在85%以上,无一人次评价为“不满意”。
一是“细心”。立案大厅勤于打扫、细心维护,常保窗明、门净、墙白,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立案环境;在立案大厅内准备了笔、纸、老花眼镜、诉状样本、诉讼流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立案备用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坚持用温和的语言、端正的态度接待当事人,耐心接待,细心解释,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每周三次以上亲自带班值守,每天定时和不定时督查,在第一时间处理立案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严格贯彻落实本院关于发生立案信访服务事故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建立保障立案窗口服务细致、周到、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爱心”。 立案工作人员牢记为民宗旨,关爱弱势群体,经常深入偏远农村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难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对行动不便的农村残疾人、孤寡老人,立案工作人员在接到求助电话后,尽量安排人手亲自登门立案。同时,在法院局域网上开通了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等功能,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立案群众依法给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责任心”。抱着对立案群众和司法公信力高度负责的态度,为立案群众讲解《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等有关法律知识,提醒其在立案中注意有关事项,帮立案群众竭力避免因诉讼风险而带来的损失。同时,认真向前来立案的每一位群众讲解诉前调解是免费并具有法律效果的诉讼方式,在案情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劝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案外协调等方式,将矛盾调处在萌芽,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