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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绩效考核“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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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1-06 10:11:45 打印 字号: | |
  “绩效考核”对于某些单位来说,是到了年终才“猛然想起”的年终大事,但是在沅江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是一项每天都在进行的常规工作。

  按照《沅江市人民法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天都有院党组成员带领考评、督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并责令整改,同时记录备案。

  在法院一楼大厅有一块情况通报专用黑板,对于查出的问题每天随时通报,并及时反馈给出现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自查自纠自改,或交由督察部门跟踪督办,最后汇总到绩效考核考评办公室备案。对于检查发现的典型事迹随时通报,及时更新,为全院干警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每季度,沅江市人民法院都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按序列进行一次绩效积分排名。每一季度刚开头,上一季度绩效考核积分排名榜及奖罚分明细表就准时送到了每一位庭室局队负责人的案头。至于年终绩效考核根本用不上“大动作”,每季度考核结果累计起来就是年终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这是沅江市人民法院实施绩效考核管理的基本流程。沅江市人民法院自2008年1月开始在益阳法院系统率先实行这种“不一样”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常规管理效能。在这里,所有涉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到审判业务目标、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小到法官迟到早退、随地吐痰、上班时间串门、庭审记录字迹潦草,以及开庭礼仪规范、对待当事人态度等,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细则当中。在这里,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全部接受考评,一把尺子量到底,按成绩分序列打分排队。值班领导、考评部门、督察部门的职责就是分别在每天的检查中“找问题”并进行扣分,如果找不出问题就要“找好事”并建议加分。绩效考核加分上不封顶,扣分下不保底。

  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绩效考核机制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每个人在争先创优、明争暗赛中不断寻找自己的差距,规范了司法审判和政务管理行为,推动了法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经常来法院监督法院工作的沅江市人大代表邓校中说:“这几年来,沅江法院迟到早退的少了,加班加点工作的多了;纪律涣散、马马虎虎的少了,严于律己、勤奋敬业的多了;不讲礼仪、不讲卫生的少了,法官形象和环境卫生面貌确实焕然一新了!”

  绩效考核机制的落实,也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自2008月到2011年,沅江市人民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数及结案率连年攀升,审判工作呈现出调解多、上诉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沅江法院 钟江怀)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