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随着申请执行人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和解协议的全部履行,一起从诉讼到执行历时十年,当事人多次上访的历史老案得以妥善解决。
2001年11月23日晚,被执行人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相对驶来的摩托车驾驶人章某撞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现场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2002年2月,沅江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责令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等费用9.23万元。被告没有提出上诉,但以自己已经被判刑和家庭困难为由,拒绝承担民事部分责任。2002年5月,原告向沅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李某支付3万元后再也没有被执行能力了。2007年4月,沅江法院决定中止执行该案。
案件中止执行后,原告认为法院再不会执行了,于是多次到沅江市委、市人大和沅江法院等单位上访,声称如果得不到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将一级一级告上去,直到中央。为了缓解章某的上访情绪,执行局局长周伟军每次接访时,心平气和地与章某拉家常,两次掏腰包解决章某的食宿问题。同时,叮嘱章某及时掌握李某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迅速告知法院。去年9月下旬,外去打工四年的李某回来了,准备国庆结婚。执行局长周伟军得知情况后,带领执行员连夜驱车赶往60公里之外的章某家里。开始章某情绪极其激动,声称刑也判了,钱也拿了,如果法院还要执行的话,只能以命作抵了。周局长严明法理,讲清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章某沉默片刻,提出执行和解。周局长见气氛有所缓和,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好双方的思想转化工作,申请执行人章某同意作出1万元的让步,被执行人李某愿意将赔偿款分两次支付到位,即11月30日前付3.23万元,余下的2万元在12月31日前付清。元旦前一天,眼看规定的期限就要到了,周局长再次打电话催促,章某声称自己在外暂时回不了家,请求宽限一周。1月6日,章某按约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这起长达十年之久的历史老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