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桔城沅江寒风凛冽、漫天飞雪,正是各家各户围炉团坐、尽享天伦的大年除夕,家住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韩家汊社区的柳某心情格外的畅快:沅江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员把第二期赔偿款八千元送到了家门口,全家人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地过大年了!
申请执行人柳某在两年前的一次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不幸导致四级伤残,巨额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使柳某一家的生活都陷入了艰难境地。而赔偿义务人沅江市水利局某二级机构职工戴某家庭经济也十分困难,半年前东拼西凑支付了首期赔偿款6万余元之后,一直未继续支付赔偿款余款20余万元。柳某多次催要无果,伤身又伤心,遂于腊月二十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临近年关,沅江法院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执行“暖冬”行动重点案件。承办人法警大队长、执行员张建平首先确定了“和解优先、依法强制、分期履行”的基本思路,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戴某及其亲友,敦请戴某亲自来到柳某家中探望,了解实际困难;然后组织双方趁热打铁进行执行和解,初步达成了过年前给付第二期赔偿款八千元及余款分期履行的协议。腊月二十六,执行员为落实该协议,再次向戴某电话了解赔偿款到位情况,在获知戴某有逃避躲赖倾向之后,当即向其严正申明如不如期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并火速联系戴某亲友做工作,取得了其表姐的担保,使戴某借得现金八千元,并于除夕这天早晨到戴某家中拿到了赔偿款。由于执行方法得当、措施得力,该案从执行立案到该赔偿款到位仅仅用了九天时间。
执行员顶风冒雪将八千元送到了申请人柳某手中。深受伤病困扰且正为无钱过年发愁伤心的申请执行人柳某当即感动得泪流满面,一边哽咽着一边连声感谢:“谢谢张法官雪中送炭,谢谢法院主持公道,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