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沅江法院:诉前调解化恩怨 元宵佳节不“闹心”
分享到:
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2-06 11:35:57 打印 字号: | |
  元宵佳节,沅江市城区到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家家户户都在欢欢喜喜闹元宵。沅江法院立案窗口一大早就受理了一起标的额11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进行耐心劝导和精心调解,终于化解了双方恩怨,成功地矛盾纠纷调处在诉前,化解在萌芽。

  上午8点许,家住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某渔场的曾先生气呼呼地赶到法院,状告昔日生意上的朋友尹某向自己返还借款11万,要求法院主持公道。亲自处理此案的立案庭刘庭长了解到被告尹某长期在广州做生意难得回家,正月十五过后可能又要走,立即电话通知尹先生到庭进行调解,力图在条件允许前提下将此案调处在诉前。然而被告来到法院与原告对面后,双方都是满肚子怨气。曾某向法官反映年前讨要欠款时,尹某不但躲避不见,还说什么做人要厚道、要钱莫太急之类的话,听了火冒三丈。尹先生则反驳说,钱是小事,我一定会还,但原告不该咄咄逼人、一讨再讨;况且今天过节,原告竟跑到法院吵,太不够意思了,有这样的朋友真的是“闹心”。刘庭长发现此案具备诉前调解可能,遂竭力劝导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协商,跟他们耐心细致地介绍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流程,并告知进入诉讼并非首选之策,诉前自行和解能够有效避免劳民伤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精心调解,双方终于互相谅解了彼此做法,达成了尹某当天还款2万元、5天之内还清全部款项的和解协议。上午10时许,当事人曾某、尹某心平气和地离开了法院。

  据统计,从正月初七至十五,沅江法院共立案26件,春节前后应当事人请求上门立案3人次,法定休假期间为当事人立案5人次,采取上述诉前调解的方式调结案件9件。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