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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访谈:党风廉政建设时刻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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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怡爱  发布时间:2012-03-08 19:22:28 打印 字号: | |
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曹雪平
  近日,沅江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研究和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在这么一个工作动员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却用了很大的篇幅谈党风廉政建设。其中有何寓意或新的举措?

  笔者:曹院长,您担任沅江法院院长以来,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作风强院、 人才兴院”的思路,出台了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机制,狠抓班子成员和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连续四年班子零违规、干警零违纪,为何在工作动员会上添加那么大的篇幅谈党风廉政建设呢?

  曹雪平:实事求是地讲,这几年沅江法院的形象确实有所提升,但并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现在干警没有出问题,并不代表今后不出问题。我们的队伍中,责任感不强、工作拖沓、纪律松弛、作风漂浮、观念淡薄、“吃、拿、卡、要”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在极少数部门和极少数干警身上,但关系着法官的形象,关系着法院的声誉,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关系着公平正义的法律底线问题。良好的作风始终是我们攻坚克难、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天天抓、月月抓、年年抓,时刻也不能放松。

  笔者:曹院长,您在制度管院方面提出的工作思路受到了沅江市委、市人大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好评,出台的相关制度得到了广泛推介。请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您是否又有新的见解?

  曹雪平:我个人的看法,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做起,多措并举,防查结合,才能抓好抓出实效。具体来讲,就是三句话:即唱响“三部曲”、立足“四个层面”、做到“五个结合”。

  唱响“三部曲”:

  ——唱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曲,扬光荣传统之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经常不断的教育,使全院干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公正、廉洁、为民。我们党经过90年的风雨历程,积累了丰富的建党经验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诸如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顾全大局、令行禁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领导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先人后己的生活作风。要通过这些传统和作风教育,使全院干警形成一种艰苦创业、奋发向上,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自觉意识和良好作风。同时还要加强职责教育,提高使命意识。从院长到各线分管副院长、到庭室局队负责人、到每一位干警,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其共性特点就是依法行政、公权为民、服务社会、公平正义。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全院干警的岗位职责教育,使每位干警知晓自己的岗位,牢记自己的职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时刻不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唱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曲,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在抓好教育整顿的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激发全院干警的行为和热情。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打造理论基础。应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计划,如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党课教育计划、干部培训计划、领导干部读书计划等,规定学习内容,限定学习时间,明确学习目标,提出学习要求,交流学习体会,使全院干警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制度作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起到倡导优良作风、约束不良行为、统一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秩序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决策程序制度等,使全院干警做到工作有条规、办事有分寸、行为有准则,讲科学、按程序、守规矩、重实效。三是完善奖惩制度,创建激励机制。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措施、严厉的制度使那些真正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职守、有真才实干的人得到重用,使那些真正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得到赏识。

  ——唱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曲,抵享乐奢靡之风。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有利武器。所以,要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真正使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落实各项监督措施。一是落实组织监督,引发畏惧心理。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威慑力,经常对干警思想进行教育启发,对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苗头及时防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落实内部监督,树立约束观念。一些干警产生官僚主义、滋生腐败行为,往往同其不坚持民主作风,不按工作程序办事有关,有了成绩夸大其词,有了失误推卸责任。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警所在部门或单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或者是有机制不落实。今后,要提倡大家相互监督,同时,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并做到常抓不懈。三是落实社会监督,形成舆论压力。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一方面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另一方面创建和畅通舆论监督渠道,互通情况,互相了解干警在社会、家庭中的表现,通过这些手段,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社会的舆论压力,端正自身行为。

立足“四个层面”:

  ——立足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层面,确保廉政节点“双保险”。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召开干警会议,重温“五个严禁”、“六个严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明确学习时间,规定学习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为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夯实思想基础。要重点学习最高院颁布的“两个规定”,即《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专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干警行为。完善包括明查暗访、精细化管理、案件流程等在内的廉政制度和管理规定,从教育、预防、监督、保障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三是量化责任,扫除管理盲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分解,院长、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的责任管理网络,从根本上扫除管理上的盲区。

  ——立足群众利益与作风建设层面,实现廉洁司法“零投诉”。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涉诉信访。通过建立专人专职接待与院长、庭长定期接待相结合制度,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深刻反思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剖析原因,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成功率。二是改进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重点从自身建设入手,狠抓庭审作风、执法规范等,让每位当事人把话讲明、讲透;狠抓庭审公开,将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置于公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对审执工作从不了解到理解直至认同,以此增加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

  ——立足勤政建设与廉政建设层面,务求审判管理与队伍建设“零差错”。一是要教育干警常修操守、常记制度、常敲警钟、常听民声、常抓院风,使之成为勤政的基础、廉政的基石。二是狠抓审判质效,实现勤政建设新突破。把廉政建设具体融入到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融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勤政能力,使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整体呈良性发展态势。三是抓警示教育,提升干警廉政修养,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营造学廉创廉的良好氛围。

  ——立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层面,力求廉政监督“零距离”。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筑牢廉政防线。纪检监察室要不定期地进行院内抽查、院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到部门、到个人。要继续完善网络舆情监督网络,加大人民群众对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举报的反馈力度,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二是提升违纪成本,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干警行为考核记分办法,将干警日常行为进行考核记分,作为年终评比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如年内受到行政和党内处理的,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应的效绩分数。

做到“五个结合”:

  党风廉政建设不是孤立的工作,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审执工作和其它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此,要做到“五个结合”。

  ——党风廉政建设与改进司法作风相结合。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法院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与提升司法公信力相结合。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钟,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和巡查巡视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回访制度,完善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抓好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

  ——党风廉政建设与提升案件质效相结合。要牢固树立案件质效就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这一司法理念,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强化案件质效评估措施,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严格落实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效。

  ——党风廉政建设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司法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群众观念教育,深刻认同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脚踏实地,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好每一起案件。

  ——党风廉政建设与创优争先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激发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一种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气魄,一种不甘落后、奋力争先的勇气,一种自我加压、持之以恒的韧劲,一种艰苦创业、埋头苦干的精神,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主动,在观念的更新中实现突破,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质量,创建优秀班子、争当先进典型。

  笔者:沅江法院在管理上是十分严格的,正是这种严格的管理,才赢得了社会的口碑。请问如果有人跨越禁区、触犯底线,有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曹雪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那些敢去违法违纪的人,不仅要从纪律上受到处分,还要从经济待遇上受到惩罚,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室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责任。具体惩罚标准为:

  ——对于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标准是:受到诫勉谈话的,扣除全年精细化奖金的1/12;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全年精细化奖金的1/6;受到警告的,扣除全年精细化奖金的1/4;受到记过处分的,扣除全年精细化奖金的1/2;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扣除全年精细化奖金和审判津贴,并清除出队伍。

  ——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标准是:庭、室、局、队负责人分别对应扣除140元、160元、180元、200元和全年精细化奖金的1/12;分管院领导分别对应扣除80元、100元、120元、140元和160元。(笔者:张怡爱)
责任编辑:钟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