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有电话以沅江法院的名义告知其有案件在法院审理或执行,通知其来法院领取传票。不少群众接到电话后,感觉不放心,有的向法院来电咨询,有的直接到法院确认,才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
据分析,“电话传票”是犯罪分子利用通讯手段实施的一种新型诈骗方式,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的非法人员,可能利用的是“任意号码”软件系统。群众一旦接入人工服务,接线人员就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当事人输入身份证号或银行账号,借机诈骗钱财。电话诈骗不但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且是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法院产生误解。
沅江法院特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民商事诉讼文书一般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为主,并且都需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而且按照相关规定,民商事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程序性诉讼文书,必须是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有困难,且能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电话直接通知送达或电话指定转交人送达。另外,交纳诉讼费的方式有两种,即向预交诉讼费(或上诉费)通知书里写明的受案法院开户银行账号交纳或直接到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法院一般不会电话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等信息,也不会要求向他人银行账户汇款。接到类似电话时,应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要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或是往他人银行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咨询电话:沅江法院立案庭电话0737—280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