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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青春——泗湖山法庭李晔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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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3-30 10:28:24 打印 字号: | |
  李晔,女,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益阳安化人,2008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08年9月考取国家司法考试A证,2009年5月通过“法检”两院招考考入沅江市人民法院,2010年2月起任沅江市人民法院泗湖山法庭书记员,2012年2月起任泗湖山法庭助理审判员。

  两年多来,李晔同志竭尽所能做好书记员和案件审判工作,同时倾力协助做好泗湖山法庭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泗湖山法庭2011年全年无上访案件,上诉案件无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是全院获此佳绩的两个审判业务庭之一,受到了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高度肯定。李晔同志承办审结的近三百起案件中,经评查件件得分在95分以上,连续两年均被评为“年终绩效考核先进个人”,2011年还被评为“案件质效先进个人”、“司法宣传能手”,并获得沅江市委市政府的通报嘉奖。

                  一、扎根基层,热忱服务解民忧

  李晔同志是一位甘心扎根基层、默默无私奉献的女同志。基层法庭的条件是艰苦的,上、下班有很长的路途要走;夏天没有空调,冬天没有暖气;还要经常下乡发送传票、调查案情;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是欠缺的,有些甚至是法盲,很难听懂法言法语、很难对其作解释和调解工作;基层法庭没有法警,遇到特殊情况是没有人可以及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基于上述诸多困难,很多女同志在基层法庭工作几个月即要求调换岗位,回院机关上班。但是,李晔同志将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信任和期待的目光看得很重,将人民法官对农民的真挚感情和崇高责任看得很重,她坚持了下来,没有退缩,没有逃避,而是克服了诸多困难和不便,坚持走到了今天,成为基层法庭的办案骨干,为基层审判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来法庭立案的当事人中,大部分是普通的农民,他们接受的教育非常少,尤其对法律知之甚少。当他们面对权利被侵害需要立案起诉时,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准备哪些立案材料或如何取得这些材料。面对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李晔同志总是非常详细、耐心地给予解答。有的当事人讲一两遍也无济于事,她就用纸条写下来,让他们求助家人或村干部。一直以来,李晔同志都是用百分之百的热情与耐心为他们排忧解难。

  在法庭工作,面临的绝大多数当事人都是基层的农民群众,他们对法律知晓甚少,对庭审纪律与程序更加陌生。开庭时,李晔同志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他们对话,引导他们用平常心态对待矛盾,并尽量真实地表达出自己的意见与想法,使当事人有机会说话、有机会替自己辩解,进而使矛盾圆满解决的可能性提高了很多。

                  二、爱岗敬业,尽责履职勤奉献

  李晔同志的爱岗敬业在沅江法院是出了名的。任职书记员时,她甘当配角,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了诉讼接待、立案审查、财务收费、案件记录、数据统计、案卷归档等多项审判辅助工作。每天开庭时,她忙着做记录,庭审一结束,又忙着处理诉讼接待,立案审查等工作;中午有空时,就忙着外出送达;白天写信息没时间,便晚上带回家写;到了月底案件报结时,李晔同志又忙上了数据统计和案件归档工作。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从未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始终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担任助理审判员后,李晔同志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审判水平,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夜以继日,一点一滴地积累,孜孜不倦地向老审判员学习、请教。每次庭里举行案件研讨会,她总是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与其他同志进行交流。庭里有疑难案件时,她总是迎难而上、主动承办,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通过不懈的努力,她很快从不适应到适应,从生疏到熟练,从新手到行家。尽管庭里的其他干警有的提升,有的外调到其他条件更好一点的庭室工作,但她始终毫无怨言,依然默默无闻地工作。

  李晔同志对待文书工作极其认真、负责。法律文书是严肃的,如果文书中出现错误,会影响法院的形象,也不利于树立法律的威严。因此,在进行文书工作时,李晔同志总是仔细地审查案卷中的资料,发现错误及时改正;在审理案件中,她对证据的审查,时间、地点、语言表述、数据核对至少检查两遍以上。特别是民事判决书,李晔同志在撰写完毕后会仔细核对,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同事或资深法官请教,确保法律文书不带病出门。这些工作细节对提高案件质量,降低错误发生率,减少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机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能动司法,倾力调解促和谐

  虽然手握法槌,一槌可以定音,但李晔同志从不轻易下判,而是把调解作为办案的首选手段,对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均要先进行调解,努力使民事纠纷软着陆,以此止纷争、息诉讼、促和谐。在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她坚持耐心倾听、认真阅读,充分地熟悉案卷材料,了解当事人的诉求、辩解意见,将案件的矛盾焦点总结出来,可能在庭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作出初步预测,更加有的放矢地开展庭审工作。李晔同志经常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调查情况,进行说服劝解,坚持与当事人“心换心”、“心交心”,有效地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基本的法制宣传,让他们了解法庭工作秩序,增强对法律的信仰,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处理,绝不激化矛盾,尽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

  李晔同志非常重视发掘和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推进调解工作。她经常积极深入村组织,与村干部一同作调解工作。各村的村干部,均是由当地的村民自主选拔出来的,是村民们比较依靠或信任的人。在处理案件时,李晔同志总是现不厌其烦的做好村干部的工作,取得外围的理解和支持,配合法庭处理民事纠纷,减少了矛盾的发生,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因为基层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细致到位的思想工作,李晔同志近两年处理的案件中,未出现一起上访或影响地方稳定的案件。

                   四、严格自律,秉公办案树形象

  李晔常说:“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为了守住这公平正义,她始终做到“权势不惧,人情不依,执法不偏”。

  李晔同志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宁静淡泊的心态,坚守清正廉洁的原则。她为人正派、作风优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六个严禁”,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和法律尊严,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的风格,与当事人和律师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不随便向办案人员打招呼,不该吃的不张嘴,不该拿的不伸手,不该去的不涉足,在司法廉洁方面堪为年轻干警的楷模。“小李搞审判工作,手中的权力始终一尘不染。”同事们常常由衷地感慨。

  在泗湖山这片远离都市喧嚣繁华的古老土地上,在基层法庭这一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李晔同志就是这样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演绎着别样的美丽人生。她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新时代法官形象!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