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沅江市南大膳镇义南村8组村民李迪辉家里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建华和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一起,将首期执行款25000元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李迪辉家门口。李迪辉一家人深受感动,李迪辉激动地攥着彭院长的手连声说:“谢谢沅江法院,谢谢彭院长,谢谢你们!”
2010年9月,被申请人刘某(化名)承包了鲁某(化名)住宅建设泥工部分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容某(化名),容某雇佣李迪辉从事小工工作。李迪辉从二楼运送模板上三楼时,搭乘运送货物的吊车,因吊车操作失误导致李从吊车上摔下,为治疗伤情花去巨额治疗费,且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容某赔偿62859元,除去住院期间已经支付的20000元还应赔偿42859元,并由鲁某、刘某承担赔偿连带责任,但容某、鲁某、刘某三人均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李迪辉因八级伤残失去劳动能力一年多,加上巨额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维艰。
负责义南村群众工作服务站的沅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建华在挨家挨户走访调查中中获知了这一情况,对此非常关注,当即指导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这一情况迅速通报给了法院执行局。执行立案后,彭建华副院长认为此案涉及弱势群体权益维护,执行工作刻不容缓,遂立即与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伟军紧急商议,决定将该案纳入涉及农民工权益从快执行重点案件,并由执行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亲自承办此案,且一直密切跟踪关注该案进展。在初步联系容某、鲁某、刘某三位被执行人发现其相互推诿后,孙副局长雷厉风行赶赴南大膳镇,在镇村干部和当地群众的支持配合之下,通过马不停蹄的走访调查,终于在一个小茶馆找到了试图躲避执行的容某。在孙副局长晓以利害并耐心劝导之下,容某口头答应马上借钱三天之内兑现承诺,但是三天过后,容某却又玩起了“失踪”。面对这一执行难案,孙副局长及时决定报请领导批准司法拘留进行威慑,分管执行工作的彭建华副院长果断启动执行强制措施快审快批程序,在30分钟之内就办好了对规避执行人容某实施司法拘留的有关手续,并亲自和孙副局长一起租车赶赴南大膳镇,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容某家门口守候伏击。在容某深夜回到家门口时,法院的执行人员突然像“天神”一样出现在容某面前,容某顿时傻了眼。慑于司法拘留“动真格”的威力,容某在被押送至看守所半路上终于放弃了所有侥幸心理,同意立即履行赔偿义务,于次日由其家人将首期25000元赔偿款送到了沅江法院执行局,并与申请人达成了余款6月21日前付清的和解协议。
近日开展的“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民忧”活动,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李迪辉行动不便,彭建华副院长主动提出将执行款送到李迪辉家中,以减轻其诉累。申请执行人接过法官送来的执行款,感动得热泪盈眶。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