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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细微处见真情——沅江法院群众工作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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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4-28 10:19:00 打印 字号: | |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往往伴随着社会矛盾的高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构筑“防火墙”,作为社会矛盾终局裁判机关的法院同样责无旁贷。近年来,沅江法院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并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小小细节当中,构建了高效、贴心的为民服务机制。

  走进法庭如走进家门一样温暖

  “不要一味埋怨法院工作的外部压力大,要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人们对法院的认识误区。”这是沅江法院曹雪平院长一贯的“施政纲领”。

  步入沅江法院审判楼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面向社会各界做出的十六条铿锵有力的公开承诺。在宽敞的大厅里,既有为当事人提供休息的舒适座椅,还有纯净水、一次性水杯、报纸杂志等。大厅右拐第一间办公室,是法庭的诉讼服务站,是集诉讼服务、案件分流、纠纷化解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窗口,法官每天在此轮流值班,既为当事人提供书写诉状的桌椅、纸笔,还为当事人准备了从100至400度不等的老花眼镜,配备了急救药箱、针线包等,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办案办事。

  对待群众像对待亲人一样亲切

  家住共华镇原白沙乡安兰村组已近耄耋之年的村民何某,因赡养纠纷把子女告到了法庭,这是为何?共华法庭庭长何杰赶到了老人住处一探究竟。眼前的场景让他心酸:原告何某育有二男三女,老伴去世多年。由于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加上前年来多病缠身,几近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却经常无人管。何杰好言安慰老人后,立即通过村干部及邻居把何某五个子女和他们的姑姑、舅舅等近亲属请到了现场。一场没有审判席的“法庭”,在何某病床前开场了。老支书的现场教诲,亲友们的批评指责,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何某平时未尽到赡养义务的两个女儿跪在了老父亲的病床前向众人表明决心,让老人安度晚年。纠结多年的赡养纠纷,仅用3个多小时就解决了。

  像这样把庭开到农民家里、开到床头,把纠纷解决在当天的事,对于沅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来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服务企业比替自家办事还周到

  “对企业的关心支持,比替自家办事还周到。”这是接受过沅江法院司法服务的诸多企业对沅江法院的一致看法。

  3月27日,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带领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办公室主任去德天染织有限公司,与企业老总商讨货款执行问题。之后,又马不停蹄赶去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企业化解一起死亡赔偿纠纷案。

  被执行人邱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益阳森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按月利率2分计算利息。森华林业公司多次催促邱某还款,但邱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经法院依法判决邱某偿还森华林业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但邱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森华林业公司向沅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人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想千方设百计,在短时间内迅速执行到位,并由曹雪平院长亲率执行干警将50万元执行款送到森华林业公司董事长何运才手中。“企业的发展最需要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沅江法院在这方面确实下了功夫,不仅仅想尽千方百计搞执行,执行到位了还主动送款上门,真的是企业的贴心人!”何董事长满意地说。

  在“头羊效应”的引领之下,沅江法院像以上一样法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办案办事、主动服务的事例不胜枚举。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