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七日,是新的一周上班的第一天,沅江法院的干警们一大早就投入到了紧张忙碌的工作中。就在这一天上午,沅江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资深法官郑学军短短的一个上午就成功化解了两起民事纠纷,其办案速度之快和调解效果之好堪称“经典”,是名副其实的民事调解“快刀手”。
生意伙伴对簿公堂 法官析理促其和好
原告阮某和被告陈某系生意伙伴,多年来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10月,被告曾经欠原告饲料60袋,直到2011年9月11日,才与原告结账,并写下1.5万元的欠条。原告多次催要后,被告仅还款3500元,拒绝给付其余11500元。原告无奈,于2012年5月4日诉至沅江法院。
承办法官郑专委利用双休日时间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双方既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应当都是诚实守信之人,便通知双方当事人星期一到庭调解。刚开始,被告陈某有些抵触情绪,推脱资金周转困难,没钱还给原告。郑专委对其耐心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向他宣传法律知识,使陈某渐渐认识到这样做的法律后果。见陈某渐渐动摇后,郑专委又继续做思想工作,进一步修复双方的情感。“你们俩多年来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后还要继续往来合作。何必把关系弄僵呢?即使将来生意不成,多一个朋友总归是好事啊!”听了郑专委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书约定还款计划,陈某还主动帮阮某缴纳了诉讼费。
五年苦索两千元 电话协商得解决
2007年8月,被告付某欠原告赵某2000元,约定在同年12月30日前还清。2008年经催要,被告仅还款300元,尚欠1700元,双方又约定2009年12月30日前还清。孰料期限过后,被告仍然一拖再拖、分文未偿,赵某计出无奈,只得诉至法庭。
在郑专委的电话通知下,被告付某星期一上午九点按照规定时间来到了法庭,但表示自己确实生活困难真的还钱不起。由于原告临时有急事没有到场,郑专委便用电话与原告沟通,征得原告同意协商处理。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想尽快解决此事,摸清解决此事的底线后,郑专委果断地主持调解,决定以电话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当初你有困难时,原告很爽快地就借钱给你,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归这笔钱啊!原告不歇气地向你讨账,你的日子肯定也不好过。1700元并不是个大数目,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应该想想办法争取把这笔债务还清了。”被告听了郑专委的一番话后,终于同意还款,并也当场借款兑现了承诺。原告遂提出了撤诉申请。一场历时5年的纠纷在郑专委的努力下,很快得到了成功化解。
审委会专职委员、资深法官郑学军一直是沅江法院公认的调解能手,他以自己多年调解工作为基础,总结出了“调解十法”等一套民事调解的途径和方法。法律学养深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他有着温文尔雅的气质,处理问题沉着冷静,分析说理深入浅出,并且特别注重掌握调解时机,综合运用符合案情实际和当事人心理需求的调解方式手段,促进了矛盾纠纷最终化解。据统计,郑专委不判而决、调解结案的民商案件占其所审理的全部案件比率高达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