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沅江法院:优化流程推进“大执行”
分享到:
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5-17 09:44:41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但知难而进、立足于现实条件破解“执行难”更能体现人民法院的司法智慧和决心。今年以来,在沅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 “找问题——挖优势——寻出路——争突破”的执行工作改革宏观思路指引下,分管执行工作的彭建华副院长和周伟军局长一起,研究部署了“完善流程、优化机制、团队执行”的“大执行”实施方案,自该方案今年元月实施以来,实际执结率同比上升了7.97%,信访投诉率同比降到近年来的最低点。

  该实施方案最具特色的是优化执行流程的“三板斧”,对以往执行中的某些传统做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划分执行小组,但分组不分“家”。一方面将全体执行员划为3个执行小组,每个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当其中一个执行小组如在执行中遇到突发情况或其他事项需要配合时,另外2个执行小组都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行动,如故意迟延或甚至不去,将依照《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处罚。

  案件分配到人,但分案不分“心”。一方面对所有的执行案件全部随机分案到具体执行员;另一方面如正在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因请假或其它事由短期内不能继续办理该案时,由执行小组组长根据每名执行人员的实际情况,将案件临时移交其他承办人,确保正在执行的案件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

  难案包挂到领导,但指挥与办案不分“离”。对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由执行局中层以上领导(包括执行局长、分管院领导)分别包挂,积极组织协调所属执行人员全力做好执行工作,通过每天一调度、每周一讲评、每月一考核,对重点案件包挂领导和承办人工作情况实施捆绑评价、一并奖惩,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稳步推进,尽最大限度执行到位。

  沅江法院优化现行执行流程的“三板斧”,将个人积极性的调动与团队力量的发挥有机结合起来,将一线执行干警的办案经验智慧与院、局、队领导的政治敏感性和行政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执行中的“脱节”,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执行兑现率和社会效果,为新时期执行难题的破解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