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清晨仍有些凉意,朦胧的月光下,看不到几颗星星。22日凌晨5时许,沅江法院阳罗法庭庭长黄志威带领法官何艺峰和刘彬带着卷宗、迎着月光出发了,前往石矶湖邮政小区被告刘某家送达开庭传票。
2008年10月,被告刘某通过原告黄某担保在沅江市农业银行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由于黄某没有自觉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负责还清担保贷款。原告黄某替被告刘某还清银行贷款后多次找刘某要钱,但刘某以种种理由搪塞。今年5月,黄某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通知被告刘某到庭应诉,但刘某置之不理,后来干脆将法官的电话设成了黑名单。主审法官黄志威经多方打听,得知刘某为了躲避债务,每天早出晚归,正常上班时间根本不可能找到他本人。于是决定错开时间差,在黎明前送达传票。
5月22日5点50分左右,毫无戒备的刘某推开家门,打开雨伞准备下楼,就被三名身着制服的法官堵住了。刘某一愣,欲转身往屋里跑。庭长黄志威迅速冲上去挡住门口,说明来意,阐明法理。刘某沉思片刻,乖乖地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并许诺保证按时到庭。
今年以来,沅江法官牺牲休息时间,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上门送达法律文书150次以上、巡回开庭11次,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又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