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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端午执行情动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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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怡爱  发布时间:2012-06-25 17:06:10 打印 字号: | |
  “老肖,等会轮到我领工资时请代我领一下,我给法官买粽子去了!”6月23日,农民工王佑华在即将领到工资时高兴地对同事说。

   王佑华和他的8位同事是怀化市鹤城区人,今年春节过后到沅江某私营企业打工。6月上旬,干了近半年的王某等人想领取自己的工领回家与亲人过端午节,但由于企业生产销售不景气发不出工资,遭到了企业老板的拒绝,王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沅江法院党组成员兼执行局局长周伟军认真接待了他们,并立即指派副局长张建平带领2名执行员展开调查,发现王某等人争议的工资款已经劳动仲裁前置,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可以进入执行程序。同时还发现,该案在劳动仲裁阶段,王某等人向市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依法查封了该企业的部分设备。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15万元现金替代作为财产保全,并且已经打入法院的执行专用账户上,可以用于王某等人工资款的发放,但王某等人不懂法律程序,没有提起执行申请,因此至今还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考虑到临近中国传统的端午佳节,王某等人想急于领到工资回家过节,周伟军迅速向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彭建华作了汇报,请求特事特办,并简化程序,让农民工可以当场领到工资。同时,立即派员去银行提取现金,通过2个多小时的加班加点,9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领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责任编辑: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