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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奏响和谐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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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怡爱  发布时间:2012-06-29 15:50:57 打印 字号: | |
  法庭虽小,却能带来一方稳定;工作虽苦,却能换来百姓口碑。这是沅江市人民法院阳罗法庭庭长黄志威和他的法官们用实际行动谱写的工作主题曲。

  6月28日,笔者去阳罗法庭调研,正好遇见12名当事人集体送锦旗的感人局面。见笔者背着照相机,一位姓夏的当事人赶紧将笔者拉到一旁,娓娓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2010年11月,夏某兄弟俩合伙兴建了一栋两层小楼房,峻工那天楼顶横梁突然塌了,其它三扇墙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夏某一开始怀疑可能是地基打得不牢固,于是找来承包基建的章师傅询问,章师傅胸有成竹地告诉他,工程都是按照设计图纸正常施工的,也不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施工质量保证没问题。正当夏某兄弟和章某感到蹊跷时,全镇十几户新建的房子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这才使夏某想到这么多的新房倒塌或开裂,很有可能问题就出在水泥质量上。第二天,夏某和几位新房户主从镇城建办请来行家里手对工程图纸、原材料配方进行了监测,结果都很正常,这就更加坚信了夏某的猜测是对的。

  当天下午,夏家兄弟等人找到该水泥经销商邓某要求作出合理解释,并对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邓某一口否认水泥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了口斗。后经镇司法所多次调解,由于双方情绪十分激烈,调解陷入僵局。为此,夏某等人多次到镇政府、市信访局和建设局等部门上访。

  阳罗法庭庭长黄志威得知情况后,多年的审判经验让他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纠纷不及时化解,很有可能出现群体性上诉事件,而一旦诉诸法庭,就要对新房地基结构、施工方案、水泥质量和房屋损失程度等一系列环节进行鉴定和评估,这样的鉴定和评估需要花较长的时间,而且费用很高,对受害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黄志威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果断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群体性纠纷,并及时与镇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联系,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介绍案情,多方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案。还先后20多次到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同受害者耐心交谈,跟经销商讲法理和情理,逐渐消除了受害者的抵触情绪,唤取了经销商的同情,最终促成邓某与11名受害方达成了补偿协议。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受害者满意,经销商满意,当地党委政府也满意,可谓三方共赢。

  从阳罗法庭出来,行车十多里就到了阳罗法庭的另一管辖区四季红镇。这是一个移民集中镇,1966年国家兴建安化柘溪电站,这里的移民积极响党的号召,离乡背井,从安化山区移民下湖迁至地处洞庭湖的沅江市。当时正是国家困难时期,政府对移民的补助每人仅仅半间茅房、50公斤煤和10元钱的生活费。在生产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环境下,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末期,这里的移民秉承山里人勤劳、憨厚、善良的优良传统,安分守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村与村之间、群众与干部之间和睦相处、文明相待。但到了九十年代,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凸显,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移民区的不稳定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块心病。

  2010年,黄志威上任阳罗法庭庭长时,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这样叮嘱他:“志威,四季红的矛盾纠纷化解好了,移民镇稳定了,你这个庭长就当好了。”带着院长的嘱托,黄志威上任后将主要精力放在四季红,每个月总要抽出三五天吃住在移民家里,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同时立下规矩,对移民提起的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能调解的一律调解结案。2011年8月,五星村村民尹某与夏某因鱼塘承包纠纷发生械斗,经镇司法所多次调解,由夏某赔偿尹某医药费8651元,但夏某仗着家族势力大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案件诉至法庭后,庭长黄志威没有立即确定开庭时间,而是带领法官先到被告夏某家中做做工作,详细了解夏某拒绝赔偿的理由。但夏某不但不予配合还口出狂言,如果法院强行判决就砸烂法院的门,打伤法院的人。见夏某横蛮不讲理,黄志威决定就地开庭,并将庭审现场设在该村支部书记家里。

  开庭那天,尽管天气十分炎热,又是周末,但黄志威和法官何艺峰、刘斌一大早就来到了偏远的五星村支部书记李坚和的家里。一听说法院来人在支书家开庭审案,左邻右舍的村民早已等候在那里。上午8时30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庄严的国微下、宽敞的禾场里响起。庭审开始,夏某的几个亲戚就吹响了口哨,甚至往法官身上丢烟蒂,企图制造混乱局面阻止庭审正常进行。旁听的群众实在看不顺眼了,纷纷站出来主持公道。庭长黄志威抢抓机遇,抬高嗓音,郑重地宣读了有关法律条文,阐明了执意抗法的严重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攻心,被告夏某慑于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尊严,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地低下了高傲的头,并当场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庭审结束后,黄志威告诫村民,这次之所以选在支书家里开庭,目的在于通过现场庭审,教育和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和睦相处,使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代代相传。

  在去四季红镇安心村调研的途中,庭长黄志威指着前面一栋低矮的民房叫司机停车,下车后他和庭里的两名法官小跑着进了一户农家,大约五六分钟后一个七岁左右的小男孩端着一盆熟热的玉米跟了出来,硬要他们收下不可。原来这名小男孩是阳罗法庭根据院党组的要求对口扶持的一个留守儿童,每逢节假日或到四季红办案,黄志威和庭里的法官总要抽出时间来看看他,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有时还送点钱或学习用品之类的。

  坐在车上吃着香喷喷的玉米,陪同调研的该镇人大副主席兼政法书记邓超跃向笔者讲述了阳罗法庭的法官们在人员较少、条件艰苦的情况下,用执法如山、爱民如子的实际行动维护2个乡镇、27个行政村、近8万人平安与稳定的一个个感人故事。听着他的讲述,我深切地感受到了阳罗法庭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重要份量,也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责任和无比自豪。
责任编辑: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