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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驱散未成年犯生命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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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2-07-24 09:20:40 打印 字号: | |
  “没有法院的关心,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感谢刑庭的法官驱散了我们生命中的乌云!”7月23日一大早,分别考入沅江市第三高级中学和沅江市职业中专的未成年缓刑犯朱某和万某,在家长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沅江法院,向刑庭庭长沈大为、副庭长孙英送来都已顺利考上高中的“喜报”。

  据了解,去年5月,朱某和万某由于缺钱花,一念之差实施抢劫,抢得他人平板电脑一部和现金若干元。沅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案后认为,两名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可塑性较强,本次犯罪属一时冲动,加上两个孩子均表达了愿意继续读书的愿望,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将会尽到监护责任,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故对两被告人均适用了缓刑。两被告人被释放后,刑庭庭长沈大为主动联系家长为孩子协调安排了合适的学校,承办法官孙英还定期不定期过问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及时疏导其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使他们尽快走出“犯罪”的阴霾。今年中考,两名少年终于不负众望,在2012年中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个考上了省级示范性高中沅江市第三高级中学,一个考上了国家级职业技术学校沅江市职业中专。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