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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九成以上刑附民案件成功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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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阳  发布时间:2012-08-13 09:43:24 打印 字号: | |
  沅江法院充分发挥调解疏导功能,在依法惩治罪犯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上半年,沅江法院审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共32件,其中调解结案的31件,调解率达97%,调解协议履行率100%,取得了“被告人服罪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三个结合”,做好“三个到位”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沅江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紧紧抓住调解工作不放松,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抓好“三个结合”: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法官调解与当事人自行和解相结合,被告人积极履行与均衡量刑相结合;做好“三个到位”:仔细翻阅案卷、与当事人沟通,将案件的争议焦点找到位;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案件判决及调解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及标准;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责,确保民事赔偿到位。

  注重心理疏导,顺畅沟通渠道

  沅江法院在刑事审判的全过程中融入调解工作,首先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结案的优点,提升双方的调解意愿。然后分析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结合案情展开心理疏导,对症下药,促进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对民事赔偿达成共识。另外,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让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以平复他们的情绪,多渠道收集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的心理信息,进而实现约束过激行为的目的。

  建立回访制度

  沅江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调解质量,确立了及时回访制度。通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及时回访,将此类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向后延伸,消除不和谐苗头,巩固调解成果,确实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