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沅江法院把调解作为化解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加强民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1—8月,受理民事案件2216件,结案2101件,结案率94.8%,其中经庭前调解结案1433件,庭前调解率68.2%,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9天。
该院积极探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新模式,建立了“三三三”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即“三结合”、“三调解”、“三必调”。“三结合”即当事人自愿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上门调解与庭前调解相结合、调解结案与依法判决相结合。“三调解”即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三必调”即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必调、群体性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必调。对案情简单、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的简易民事案件,着重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运用法律教育与亲情感化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千方百计促成案结事了。
庭前调解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