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专题研究法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腾,副主 任连建华、匡阳春、卢建群、彭建军、邓坤仁、李和平,以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沅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汇报了该院今年以来所做的工作,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听取工作报告后,充分肯定了沅江法院在狠抓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指出了目前影响审判工作的问题:一是送达难。一些当事人(主要是被告方)为了逃避诉讼,千方百计四处躲避,造成送达难,一旦败诉,便以未收到法律文书为由到处上访、缠访。二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极少数案件裁判文书中证据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法律文书带病出门的现象没有完全控制。三是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增多。涉及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劳动争议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这种类型的案件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敏感性强,审理难度大。
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和完善健康、科学的司法服务工作机制,在大局问题上、在大事大非面前,既要把握好法律原则和政策适用,又要为领导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司法对策服务。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企案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当前多发的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虚假诉讼的审理,要认真排查违法因素,切实提高办理该类案件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要花更多的时间、更大的精力,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要加大公开审判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在阳光下收获司法公信力。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的各项措施,让当事人明白诉讼流程、诉讼权利和义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累。要加强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不良倾向,力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司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