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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成功调和一起九旬老人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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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3-01-02 10:58:01 打印 字号: | |
  12月28日,沅江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原被告都是年过九旬的高龄老人。这天,寒风刺骨,气温降至了零度以下。考虑到老人怕冷,主审法官李德保将庭审现场设在自己的办公室,并为老人准备了火箱。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精心调解,两位老人和好如初,在儿女们的搀扶下手牵着手,颤颤巍巍地走出了沅江法院审判大楼。

  原告龚某(女)与被告高某(男)都已年过九旬,1979年9月经朋友介绍,两位老人相识了。同年10月,在双方儿女的理解和支持下,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上相互体贴、相互关照、和睦相处,长期以来是方圆几十里的人们效仿的楷模。但近年来,随着两位老人年岁的不断增高,两人的性格越来越古怪,常因家庭锁事发生争吵。今年春节前夕,被告又因家庭锁事赌气去了益阳,而且数月不归。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1200元。

  庭审过程被告辩称,两人虽是半路夫妻,但通过30年的朝夕相处,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近年来,虽有磕磕绊绊,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表示不同意离婚。

  主审法官李德保考虑到两位老人年岁已高,特意安排了一名书记员为老人沏茶倒水,自己分头做老人子女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思想工作,再组织老人协调。由于服务热情、工作到位,庭审过程中,被告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原告看在几十年夫妻感情的份上不要离婚,原告见其态度诚恳原谅了他。一对九旬老人濒临破碎的婚姻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终于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