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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爱荣获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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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3-01-30 08:50: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沅江法院办公室主任张怡爱被授予“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这两大行业主流媒体大力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情民意、开展司法宣传,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新风貌、新风采,为维护法院形象、提升社会满意度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在2012年度全国法院系统宣传工作中,稿件采用数多、质量标准高、社会影响力大、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114家单位和164名个人,分别授予“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和“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张怡爱同志是益阳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也是沅江法院历史以来两个荣获全国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之一。
责任编辑: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