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寒冬,沅江市人民法院面临农民工讨薪诉讼高峰,综合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和先予执行、诉前调解、三调联动等办法,打出了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初,沅江法院共处理了3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涉及600余人,帮忙讨回工资374万元。
沅江法院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简化审理程序,提升审判效率,并对相关案件建立电子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和超限预警,实现了95%以上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限内结案100%。部分农民工家庭因索薪迟迟未果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沅江法院在调解不成、暂未判决的情况下,应当事人申请及时果断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切实解决了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朱建平等97人上诉彭某拖欠砍伐芦苇工资,沅江法院采取先予执行,15天内将拖欠10个月的12万余元工资送到了他们手中。同时,沅江法院竭尽所能先做诉前调解,通过调停,不少势同水火的当事人“不讼而赢”。郭某等19人诉周某拖欠复垦项目农民工工资案件,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使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在短短2天之内圆满化解。
此外,对案情特殊、利益关系复杂的农民工讨薪案件,沅江法院在充分利用司法资源调处纷争的同时,与当事人镇村干部、亲朋好友、街坊邻居以及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经验、人脉和群众工作优势,努力促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立体推进,实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