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崽只有十岁啊就成了伤残,我们每天都在陪他锻炼,离不开人,法官同志真的用心,到这里开庭办案,真的感谢。”家住沅江市黄茅洲镇黄茅洲村一组的村民郭小平感激地说道,她是本案原告曾浩的母亲,起诉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
2012年5月26日,曾浩等三个孩子在黄茅洲大桥建设工场内玩耍,工地堆放的钢槽突然下滑压在曾浩身上。经医院诊断为骨折,神经重度损伤。治疗达六个月后出院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只有十岁的孩子心理和生理上都受到严重冲击,生活不能自理,已经休学在家由母亲全天候照顾。黄茅洲距离草尾有近1个小时的车程,加上曾浩家住址偏僻,交通不便,到草尾镇去一趟更是不容易。而小孩需要照顾,更是离不开身。
得知这一情况之后,担任审判长的分管院长蔡立平决定到黄茅洲村去开庭。5月29日上午,鲜红庄严的国徽贴起来,巡回法庭的横幅挂起来,法官们就着几张简单桌椅开庭了。通过法庭调查,事实基本清楚,双方愿意进行庭外调解。一个多小时之后,曾浩的母亲回到了家中照顾曾浩。同村的村民说:“幸亏是在下面开庭,这要是跑得要草尾镇去,郭小平一天都打不得回转,伢子会没人看。”
沅江法院基层法庭深入贯彻巡回审判制度,严格公正司法,力求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将巡回法庭开进农家院去,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付诸实践,得到了群众的一直好评。